关于规范我校教师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
国际会议申报审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范管理线上外事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防范新冠疫情常态化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确保线上对外交流活动有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教师参加外方主办的在线国际会议,应参照《体育总局系统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体外字〔2014〕175号)、《体育总局系统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暂行管理规定》(体外字〔2017〕80号)执行。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原则上,我校教师参加外方主办的在线国际会议应列入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于参会前至少60日在OA系统申报校内请示。请示正文需包含在线国际会议的名称、时间、主办方及所在的国家地区、参会人员及参会任务、费用等,附件需包含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及会议日程(外文原文和中文译文)等。校内请示审批通过后,在OA系统申报外发文,报体育总局审批。对于未列入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的在线国际会议,如确有必要参加,一事一报,酌情处理。
三、各部门、单位应对参加外方主办的在线国际会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教师在参加外方主办的国际会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及外事规定。
四、参加由港、澳、台地区单位主办的在线国际会议,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申报中若有问题,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62989244,6298929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